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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年辨材

【出典】 《史记》卷一一七《司马相如传》载司马相如《子虚赋》:“其北则有阴林巨树,楩楠豫章。”南朝宋·裴骃《史记集解》:“郭璞曰:‘豫章,大木也,生七年乃可知也。’”唐·张守节《史记正义》:“按:《活人》云:‘豫,今之枕木也。章,今之樟木也。二木生至七年,枕樟乃可分别。’”

【释义】 豫、樟二木生七年后才可分辨得出来,后因用作贤才晚遇的典故。

【例句】 ①豫樟生深山,七年而后知。(白居易《寓意诗五首》其一4678)这里以豫樟良材难以辨认为喻,感叹人才难获知遇,迟迟不被任用。②试玉要烧三日满,辨材须待七年期。(白居易《放言五首》其三4874)这里用“辨材须待七年”,说明栋梁之材,不是短时间就能识别出来的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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