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骇鸡宝

【出典】 《战国策》卷十四《楚策一》:“楚王……乃遣使车百乘,献鸡骇之犀、夜光之璧于秦王。”晋·葛洪《抱朴子·内篇》卷十七《登涉》:“得通天犀角三寸以上,刻以为鱼,而衔之以入水,水常为人开,方三尺,可得炁息水中,又通天犀角有一赤理如綖,有自本彻末,以角盛米置群鸡中,鸡欲啄之,未至数寸,即惊却退。故南人或名通天犀为骇鸡犀。”

【释义】 古人认为通天犀角可以使鸡惊骇,因称犀角为骇鸡宝或骇鸡珍。

【例句】 ①腊月巴地雨,瘴江愁浪翻。因持骇鸡宝,一照浊水昏。(元稹《酬东川李相公十六韵》4500)这里以骇鸡宝称犀角,谓燃犀照江。参见“爨犀”条。②唯有沅犀屈未伸,握中自谓骇鸡珍,三年不鸣鸣必大,岂独骇鸡当骇人。
(白居易《醉后走笔酬刘主簿长句之赠兼简张大贾二十四先辈昆季》4812)这里以握骇鸡珍比喻身怀奇才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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