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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钧

【出典】 《诗经·小雅·节南山》:“尹氏大师,维周之氏。秉国之均,四方是维。天子是毗,俾民不迷。”《汉书》卷二十一上《律历志上》:“《诗》云:‘尹氏大师,秉国之钧,四方是维,天子是毗,俾民不迷。”唐·颜师古注:“《小雅·节南山》之诗也。言尹氏居太师之官,执持国之权量,维制四方,辅翼天下,使天下无迷惑也。”

【释义】 《节南山》有“秉国之均”语,《汉书》引作“秉国之钧”,意为执掌国家大权。后世用作咏朝廷重臣执掌朝政大权的典故。

【例句】 ①由来丞相重,分掌国之钧。(李隆基《左丞相说右丞相璟太子少傅乾曜同日上官命宴东堂赐诗》38)这里以“国钧”表示丞相肩负治国重任②卒使不仁者,不得秉国钧。(白居易《赠樊著作》4660)这里用以称颂阳城使不仁者不得掌握国家大权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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