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怀县作

【出典】 《文选》卷二十六晋·潘安仁(岳)《在怀县作二首》。其一:“南陆迎脩景,朱明送末垂。……”其二:“我来冰未泮,明暑忽隆炽。……祗奉社稷守,恪居处职司。”

【释义】 怀县作,指潘岳为县令时所作《在怀县作二首》。后用以喻指县令的诗作。

【例句】 辞后读君怀县作,定知三岁字犹新。(独孤及《酬常郿县见赠》2776)这里以怀县作喻指常郿县的赠诗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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