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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杼疑

【出典】 《战国策》卷四《秦策二》:“昔者曾子处费,费人有与曾子同名族者而杀人,人告曾子母曰:‘曾参杀人。’曾子之母曰:‘吾子不杀人。’织自若。有顷焉,人又曰:‘曾参杀人。’其母尚织自若也。顷之,一人又告之曰:‘曾参杀人。’其母惧,投杼逾墙而走。”

【释义】 春秋时,曾母连续听到三个人误传曾参杀人,便信以为真,投杼而走。后世以“投杼”表现谣言惑人,常用于咏蒙冤遭谤。

【例句】 ①吾怜曾家子,昔有投杼疑。(沈佺期《枉系二首》其一1025)作者曾因事获罪,自以为蒙冤。这里借曾子事寄托感愤。②毛遂不堕井,曾参宁杀人。虚言误公子,投杼惑慈亲。(李白《系寻阳上崔相涣三首》其二1757)这里用曾参事,自陈为谤语所伤。③曾参岂是杀人者,谗言三及慈母惊。(李白《答王十二寒夜独酌有怀》1821)这里说谤言甚至动摇了知己对自己的信任。④曾家机上闻投杼,尹氏园中见掇峰。(白居易《思子台有感二首》其一5037)这里借曾母听传言相信曾参杀人,比拟汉武帝听信谗言而认为太子谋反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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