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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裴秀

【出典】 《晋书》卷三十五《裴秀传》:“裴秀,字季彦,河东闻喜人也。……秀少好学,有风操,八岁能属文。叔父徽有盛名,宾客甚众。秀年十余岁,有诣徽者,出则过秀。然秀母贱,嫡母宣氏不之礼,尝使进馔于客,见者皆为之起。秀母曰:‘微贱如此,当应为小儿故也。’宣氏知之,后遂止。”

【释义】 晋裴秀年少多才,使其出身微贱的母亲也提高了地位。后世用作母亲微贱而生佳儿的典故。

【例句】 未拟生裴秀,如何乞郑玄。(郑还古《赠柳氏妓》5556)这里反用裴秀之母事,谓柳氏妓尚未生子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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