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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赋诗蠲税 解缙》原文、出处、述要和作者资料

解大绅缙七岁时,母孀居,苦于徭役,解具诉于县宰,并系以诗曰:“母在家中守父忧,却教儿子诉原由。他年谅有相逢日,好把春风判笔头。”宰疑假手于人,复令赋堂下小松,缙应声曰:“小小青松未出栏,枝枝叶叶耐霜寒。如今正好低头看,他日参天仰面难。”宰大奇之,遂蠲其税。 ○清·褚人穫《坚瓠集·己集》卷一 事亦见明·陈全之《蓬窗日录》卷八。

[述要] 解缙七岁时,父亲死了。由于家中无法承担徭役,解就写了篇文章向知县申请免除徭役,并附上一首诗(见原文)。知县见解只有七岁,便怀疑这诗文是别人代做的。他指着堂前的小松树,要解以此为题再做首诗。解当即吟道(见原文)。知县听了大为惊讶,便免除了解家的赋税。

[按语] 褚人穫记此事后云:“缙第后,高皇亲拔为庶吉士,日侍左右,特被宠眷,沈缙、袁泰辈忌之者众。高皇虑缙少涵养,将为众所倾,召其父至,谕之归,期以十年后来朝,当大用。乃知前诗好事者所为也。”清钱谦益《列朝诗集小传·乙集》也言:“(解缙)好直言,为众忌,上惜之,俾侍父归,‘进学十年后,来事朕’。”可见此时解父尚在世,二诗为后人所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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