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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玉香韵事 方秉仁 张维屏》原文、出处、述要和作者资料

山阴方静园先生秉仁,……家有丝竹园亭之胜。一日设宴紫藤池馆,会者数十人。时张南山师年方十三,于座中为最少。适白莲盛开,援笔赋《浣溪沙》词,有“银塘风定玉生香”句。翁叹曰:“此子清才,他日必以文章名。”遂字以幼女,且拟构亭池上,颜曰“玉香”,亦韵事也。 ○清·倪鸿《桐阴清话》卷一

[述要] 山阴方秉仁(字静园)家有丝竹园亭等佳妙之处。一日,在紫藤池馆设宴,被邀者有数十人。当时张维屏(字南山)年方十三,是座客中年龄最小的。适逢白莲盛开,张援笔赋《浣溪沙》词,中有“银塘风定玉生香”之句。方大为赞赏,感叹说:“这少年才能卓越,他日必以文章著名。”遂将幼女许配于张,并拟建亭于池上,以“玉香”二字为名。

[事主档案] 张维屏(1780—1859) 清诗人。字子树,一字南山,号松心子。广东番禺(治今广州)人。道光进士。历任知县、知府。善诗文,工书法,通医学。所写诗篇如《三元里行》、《三将军歌》等,歌颂了鸦片战争时期的反侵略斗争。辑有《国朝诗人徵略》。著有《松心草堂集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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