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enu Close

古词语“姚崇治蝗”的出处、文献和意思

开元四年(716年),山东大蝗,民祭且拜,坐视食苗不敢捕。崇奏:“《诗》云:‘秉彼蟊贼,付畀炎火。’汉光武诏曰:‘勉顺时政,劝督农桑。去彼螟蜮,以及蟊贼。’此除蝗谊也。且蝗畏人易驱,又田皆有主,使自救其地,必不惮勤。清夜没火,坎其旁,且焚且瘗,蝗乃可尽。古有讨除不胜者,特人不用命耳。”乃出御史为捕蝗使,分道杀蝗。汴州刺史倪若水上言:“除天灾者当以德,昔刘聪除蝗不克而害愈甚。”拒御史不应命。崇移书诮之曰:“聪为主,德不胜祆,今祆不胜德。古者良守,蝗避其境,谓修德可免,彼将无德致然乎?今坐视食苗,忍而不救,因以无年,刺史其谓何?”若水惧,乃纵捕,得蝗十四万石。时议者喧哗,帝疑,复以问崇,对曰:“庸儒泥文不知变。事固有违径而合道,反道而适权者。昔魏世山东蝗,小忍不除,至人相食;后秦有蝗,草木皆尽,牛马至相啖毛。今飞蝗所在充满,加复蕃息。且河南、河北家无宿藏,一不获则流离,安危系之。且讨蝗纵不能尽,不愈于养以遗患乎?”帝然之。黄门监卢怀慎曰:“凡天灾安可以人力制也!且杀虫多,必戾和气。愿公思之。”崇曰:“昔楚王吞蛭而厥疾疗,叔敖断蛇福乃降。今蝗幸可驱,若纵之,谷且尽,如百姓何?杀虫救人,祸归于崇,不以诿公也!”蝗害讫息。

《新唐书·姚崇传》

【评】姚崇治蝗是中国植物保护史上的佳话,它集中地反映了古人对于病虫害的两种态度,即修德与灭害,这两种态度贯穿于中国古代植保史始终。



相关文章:

发表回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