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乌蒙女据火坑手刃醉贼

有一位乌蒙(在今云南昭通)女子,不知她的姓名,只知道她家居住在乌蒙。这一年,倮人(即倮黑,清代以来史籍对拉祜族的称谓)作乱,掳掠子女财物。女子中年轻一点的,头人就归为己有。这位乌蒙女子与她的同伴20多人被关押在棚内。傍晚,头人拿着刀进来了,命令这些女子脱掉衣服。大家都不顺从,头人就用刀背一一敲打这些女子,头人来到乌蒙女子面前,见她年龄约十五六岁,容貌很美,同样也不听从他的命令,举刀想杀她,但又不忍心下手。这时正好小喽罗进来报告说,外面有人送来了酒食,祝贺他取得了胜利,头人扔下刀就出去了。倮人营房中都挖有一个坑,坑内烧柴炭以御寒,乌蒙女子操起头人丢下的刀,站在火坑后面。头人喝醉了酒,又进入棚内,张开双臂想搂抱乌蒙女子,女子隔着火坑一刀刺人头人的胸膛,头人倒地而死。众喽罗大惊,进来一看,乌蒙女也已自杀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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