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enu Close

明太祖立朝防女祸

明洪武元年(公元1368年),朱元璋一登基南京,就鉴于历朝女祸的教训,命儒臣修《女诫》,立纲陈纪,首严内教。又明确对翰林学士朱升说:“治天下者,正家为先。正家之道,首先做夫妇的就要作表率。皇后妃子的容止仪表虽是天下做母亲的榜样,然而不可使她们干预政事。至于嫔嫱等人,不过做些服务性的事情。对她们恩宠稍过,便恣态骄傲,不守本分,上下失序。历代宫闱,政由内出,很少有不造成祸患的。只有明主才能防患于未然,稍差一点的君主就多为后妃所迷惑。现命你们编纂《女诫》及古代可以效法的贤妃事例,使后世子孙知道警惕自己,持守祖宗规训。”朱升等遵命,编录好即献给明太祖。此外,明太祖还针对历代宫官女职之制进行了修改,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,将各项规定刻在红牌上,悬挂宫中,违者处罚(如私自带字纸出宫,即处死)。所以,有明一代,宫闱肃清。史论家认为明太祖家法之善,超过汉、唐。



相关文章:

发表回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