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富弼安抚流民

宋朝富弼做青州(今山东益都)知州时,河朔(泛指黄河以北的地方)一带发生大水。老百姓纷纷外逃谋生,许多难民逃到青州。富弼劝说本州的百姓拿出粮食,又从官仓里支出一些粮食,救济难民。富弼还派人找了公家或私人富余的房屋10多万间,分给难民居住,以使他们有个安身之处,可以烧锅做饭度日。当时,青州有一些等待分配官职的人和一些暂时居住在本地的官吏,富弼把这些人组织起来,发给他们一定的俸禄,让他们到难民聚集的地方,做安抚难民的工作。并且记下这些官吏的功劳,约定以后奏请朝廷给予赏赐。一般每隔5天,富弼就派人带着酒肉干粮前去慰问这些官吏,真心诚意地感谢他们所做的工作。由于富弼的至诚,这些官吏人人都很尽力。凡是可以资以生计的事情,如到山林中去砍柴;到江湖中去捕鱼,都任凭难民去做。对逃难中死去的人,富弼派人将他们合葬在一个大坟墓里,命名为“丛冢”。第二年,青州麦子获得大丰收,富弼按照难民归乡路途的远近,发给他们一定的粮食,让他们返回家乡。在这一次救灾中,就救活难民50余万人,召募的士兵数以万计。皇帝听说后,特派使者前来嘉奖慰劳,授给他礼部郎中的官职。富弼推辞说:“这不过是我应尽的职责。”没有接受官职。

在这以前,官府救济灾民,都是把人集中在城市里,煮粥给他们吃,结果许多人传染上疾病。有的人因为领粥要等好几天而饿死。这样做名义上是拯救难民,实际上是害死了他们。富弼采用的这种简便周到的方法,后来被天下奉为楷模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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