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独孤皇后断公务

隋文帝(公元581—604年在位)时,突厥族与汉有集市交易。当时市面上有明珠一厢,价值800万,艳丽光明,十分灿烂引人。幽州总管阴寿向独孤皇后献计,要她买下珠宝。独孤皇后断然拒绝,说道:“珠宝不是我所必需的东西。现在边疆烽火纷起,战事不断,将士辛苦疲劳,不如以800万分赏那些有功者。”朝官听后一齐称赞皇后贤明。

大都督崔长仁是皇后的亲戚,犯法当处死,隋文帝因皇后之故,想免其死罪。独孤皇后知道后,正色说道:“国家大事,怎能顾及私念!”于是下令处死崔长仁。皇后的异母兄弟独孤陀曾以猫鬼巫惑,诅咒皇后,罪当处死。独孤皇后绝食三日,为独孤陀请命,求得减罪。她申述理由说:“如果独孤陀残害百姓,我不敢为他求情。他是因诅咒我而要被处死,不合国法,我请求为他恕罪。”隋文帝听后,觉得言之成理,遂减免了独孤陀的死罪。

独孤皇后智慧超颖,与隋文帝谈论政事,每每意合。但又从不以私欲干预朝政,因此宫中将她与文帝合称“二圣”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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