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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义以德化人治武安

北周闵帝(公元557年)时,广都县公于义官升安武郡太守。他不用威刑,而以自己的智慧,以自己的德行教化百姓。有一次,他管辖郡内的张善安、王叔儿两人为钱财相争而诉讼于公堂。于义审案后说:“张、王二人相争不是他们的过错,而是由于我这个当太守的德行浅薄、不能胜任所造成的。”于是,他从家中取来钱财分给张、王二人,并自责不已。张、王二人深感惭愧,遂移居他乡。郡内百姓听说此事后,深受感动,均融洽相处,风气日渐纯正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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