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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琼别出心裁拒馈赠

北齐文宣帝天保(公元550—559年)年间,苏琼出任南清河(今山东境内)太守,他为人宽厚仁爱,正直谦谨;为官以养民爱民为本,且能廉洁奉公。原来,南清河郡盗贼猖獗,为害百姓。他一上任,由于打击得力,很快平息了盗贼。有一年,郡中惨遭水灾,他百方周旋,救济灾民,并且冒罪上奏,获得朝廷同情,免除了赋税。为此百姓感激不已,称他为再生父母。

苏琼从不接受贿赂,即使小小馈赠他也坚决拒绝。为了给人情面,他拒绝馈赠也别出心裁。有一次,郡中有一位名叫赵颖的人,五月里,获得两个新鲜瓜儿,一定要送给太守苏琼,表表心意。这人曾任东陵大守,当时已年满80,告老回乡安居。他送新瓜完全出于诚意和敬重。面对八旬老人如此盛情,苏琼十分为难,他深知不便推却,只好收下了。但是,收是收下了,他却并未食用尝新,而把那两个瓜儿好好地装起来高高地挂在自己公堂的大梁上。苏琼接受赵颖新瓜的消息,竟成了新闻,一时间不胫而走。于是,许多人也乘机向他进献各种新鲜瓜果。但是,当他们得知赵颖所送新瓜还挂在公堂梁上,了解了太守用心时,便又不敢冒昧进献了。有些人,先不了解详情,满有把握地带着瓜果来到郡府,但一看梁上高悬的瓜儿,也都非常知趣地退了回去。

苏琼在南清河任职6年,为政清廉,赢得了百姓深深地爱戴和尊敬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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