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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买办”的意思,出处,故事

原指专司宫廷采购的人员。

该词始见于明代。据《明史》卷八十二记载,成化四年(1468年)“大学士彭时亦言:‘光禄寺委用小人买办,假公营私,民利尽为所夺。请照宣德、正统间例,斟酌供用,禁止买办。’于是减鱼果岁额十之一”。这里的“买办”是指专门负责宫廷供应的商人。后来,凡官府或豪富之家从事采购的人员,都称之为“买办”。至清代,官宦家庭中的采购人员也都称“买办”。再后来,这个名称与外国商馆发生了联系。清政府在广州与夷人(外国人)通商,但又怕夷人的一些不好的风气流传到中国而有伤风化,因而只许在每月的八日、十八日、二十八日三天,由中国人带领,夷人才能外出行动,且在日落之前必须返回商馆。为了专门解决夷人因为采购生活用品而离开商馆上街的问题,清政府规定由中国商行给各类夷馆指派专门的采购人员代为办理,而这些采购人员也就被称为“买办”。

鸦片战争后,外国侵略者便逐步把雇用买办制度化,形成了买办制度。而买办在取得外商的信任后,利用外国资本主义的特权和影响,自己经营工商业,取得直接剥削中国劳动人民的利润收入。买办和买办商人,第一次鸦片战争时开始孕育、产生,第二次鸦片战争时则迅速发展,到19世纪末已逐渐形成为一个阶级。“买办”一词则演化为特指在殖民地、半殖民地国家里替外国资本家在本国市场上经营企业、推销商品的代理人。

随着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,“买办”资产阶级便被消灭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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