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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民兵”的意思,出处,故事

指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性的武装组织,也指这种组织的成员。该词源于宋朝。

据宋代王应麟《玉海·兵制》载:“庆历五年,丁度为兵录五篇,宋祁为之序曰: 凡军有四: 一曰禁兵,殿前马步三司隶焉;二曰厢兵,诸州隶焉;三曰役兵,郡有司隶焉;四曰民兵,农之健而材者籍之。”宋时朝廷将健壮农民列入兵籍,称为“民兵”,平时归田,战时则征召入伍。这里所说的“民兵”,与我们现在所说的“民兵”性质有所不同。在第一、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所成立的梭镖队、工人纠察队、赤卫队、农民自卫军等群众武装,都是现代“民兵”的雏形,已具有现代“民兵”的性质。到了抗战后期和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期间,才改称民兵或人民自卫军。1945年1月,毛泽东在《游击区也能够进行生产》中写道:“协助民兵,用武装掩护月夜强种敌人堡垒底下的土地。”同年4月,在《论联合政府》中提到:“乡村中不脱离生产的民兵发展到220万人以上。”从此,“民兵”一词才被定义为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性的武装组织,也指这种组织的成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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