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告之以有过则喜。 先秦 / 孟子 名句 2022年1月30日 名句 0 Comments 人告之以有过则喜。摘自先秦孟子的《孟子·公孙丑章句上·第八节》 解释:听到别人指出自己的过失就高兴。谓虚心接受意见。 Tagged 人告, 先秦, 孟子 文章导航 Previous Previous post: 春心自摇荡,百舌更多言。上一句和下一句,李白名句原文,出处Next Next post: 谁为不平者,与之书青天。上一句和下一句,李白名句原文,出处 相关文章: 养心莫善于寡欲。 / 孟子 故势不便,非所以逞能也。 先秦 / 韩非 为政犹沐也,虽有弃发,必为之。 先秦 / 韩非 言而当,知也;默而当,亦知也。 先秦 / 荀况 仰不愧于天,俯不怍于人 先秦 / 国学梦 吉人为善,惟日不足。凶人为不善,亦惟日不足。 先秦 / 诸子 发表回复 取消回复要发表评论,您必须先登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