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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不去,须知退一步之法;行得去,务加让三分之功。 明代 / 洪应明

行不去,须知退一步之法;行得去,务加让三分之功。摘自明代洪应明的《菜根谭·概论》

解释:当遇到困难走不通路的时候,必须退后一步;当路途畅通时,定要把功绩让给别人三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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