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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朝的军法"甘誓"和刑法"禹刑"

甘誓:这是夏启在准备讨伐有扈氏时,在甘(今陕西户县西南)发布的战争动员令。甘誓是迄今发现的最早的带有军法性质的规范。

甘誓里有"有扈氏威侮五行,怠弃三正"、"用命,赏于祖;弗用命,戮于社"等内容。"威侮五行"就是不敬上天,"怠弃三正"就是不重用大臣。"用命,赏于祖;弗用命,戮于社"指努力奉行命令的,便在先祖的神位前颁行赏赐;不努力奉行命令的,便在社神的面前给予惩罚。

禹刑:夏朝刑事法律规范的总称。该法典为平定"乱政"而作,因追念其先祖而命名为禹刑,所谓"夏有乱政,而作禹刑"。

其具体内容已无从查考,据《周礼o秋官o司刑》记载:"夏刑,大辟二百,膑辟三百,宫辟五百,劓、墨各千。"说明夏朝已经有了五种刑罚,共三千条。当然,这些记载都是后人的追述,禹刑的内容有待于进一步考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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