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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曾雷二太史过柳浪用杜韵 其二》第三句是什么

《曾雷二太史过柳浪用杜韵 其二》第三句是:青鸟曾经约,丹台也注名。

原文:

《曾雷二太史过柳浪用杜韵 其二》

朝代:明作者:袁宏道

劝我早经营,三山海上城。

亦如怜素女,其那忤方平。

青鸟曾经约,丹台也注名。

竹枝江上雨,难道是无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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