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送乔司法》第二句是什么 关于的诗句 2022年3月15日 名句 0 Comments 《送乔司法》第二句是:面无浮气,能训诸理。 原文: 《送乔司法》 朝代:宋作者:徐积 乔掾循循,有如寒士。 面无浮气,能训诸理。 可养可充,曰正曰直。 其维思诚,其在不息。 Tagged 司法, 能训, 诸理, 送乔, 面无浮气 文章导航 Previous Previous post: “若惜方寸心,待谁可倾倒?”下一句是什么Next Next post: “更听得杜宇,一声声切,流水画桥畔。”上一句是什么 相关文章: 司法援助的英文翻译 司法援助英文怎幺说 司法援助的英文例句 司法事务的英文翻译 司法事务英文怎幺说 司法事务的英文例句 司法鑒定的英文翻译 司法鑒定英文怎幺说 司法鑒定的英文例句 司法援助的英文翻译 司法援助英文怎幺说 司法援助的英文例句 司法行政的英文翻译 司法行政英文怎幺说 司法行政的英文例句 司法委员的英文翻译 司法委员英文怎幺说 司法委员的英文例句 发表回复 取消回复要发表评论,您必须先登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