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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清时期山西频现巨贪 曾成为反腐焦点

核心提示:虽然,当时的耗羡征收率是否如孙嘉涂所说只有一成之数,但可以明确的是耗羡征收率是统一规范应该是可信的。将“耗羡”附加税改为法定正税以此打击贪腐,而首当其冲的便是山西。

历代,山西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兴盛的商业备受朝廷重视。尤其到了明清,山西官员已经占据朝中多数席位,而山西也因此屡现巨贪,成为反腐焦点。清雍正帝便以山西为起点推行“火耗归公”与“养廉银”的措施。

京师大贾数晋人

明代中后期山西社会经济便已有了极大发展,商业兴盛。而明朝“开中制”政策的实施,也为晋商的发展提供了契机。山西矿产资源丰富,手工业和加工制造业当时已初具规模,这又为晋商的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,使得晋商逐步走向辉煌。晋南一带地窄人稠,外出经商成为人们的谋生手段,晋中商人当时已遍及全国各地,当时在北京便有“京师大贾数晋人”的说法,而在《广志绎》曾有这样的记载“平阳泽潞、豪商大贾、甲天下非数十万不称富”,可见晋商之富。

到了清代,晋商已成为国内最有实力的商帮,这一时期,晋商雄居中华,饮誉欧亚,在取得辉煌业绩的同时,为山西带来了巨大的财富,也为腐败提供了标的物。

山西自古便是兵家必争之地,特别是北京成为都城后,太原便成为京师的门户,直接关系着京师安危,政府向山西投入巨大的人力和物力,以确保山西的稳定,可在军饷方面却发生了五花八门的腐败现象,吃空额、冒滥军功成为军队中的一个常见现象。

“五伦”滋生潜规则

国人素来重伦理关系,君臣、父子、夫妇、兄弟、朋友,这五种关系,为“五伦”,《周礼》中,将朋友与父母、师长合称为“三行”,古语道:教三行:一曰孝行,以亲父母;二曰友行,以尊贤良;三曰顺行,以事师长。因此上下级、同僚之间,年节之际,人情往来,互送礼物,原是无可非议。

可是后来朋友间的单纯交往,在权力的影响下,衍生出种种弊端,形成送礼的陋习。以节礼之名,行贿赂之实,而且赠送范围不断扩大,名目日渐繁多,致使随着金额的持续增长,这种灰色收入成为官员的一项重要收入。

这种官场陋习可谓是游走在官场中势必遵行的潜规则。后来连朝廷都默许了官吏的这项收入,认为“规矩如此”,于是上级默许,下属营私舞弊便可想而知。而且此项弊端由来已久,想要清除,非一日之功。康熙帝曾认真考量过禁革措施的可行性,但他担心骤然全盘禁革陋规,施行难度过大,而且恐会引起旧弊未除,新患丛生。所以,他并不坚持除弊务尽,在一定限度内允许陋规的收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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