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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字一到十在意义上多数均被引申,数名受到天文等因素影响

目前所知最早的汉字是甲骨文。从一到十这些汉字数字,均可从甲骨文中找到原型。那么,从一到十这些字的本义,就应该到甲骨文中去找。

不过,小篆,自甲骨文而来,字义似也更丰富,所以就对应起来说。

甲骨文的“一”,是一条“横线”。

从二到四,在甲骨文里,都是“齐头横线”,只是逐渐“叠加”。

何以如此?这应该与“算筹”有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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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筭”,“竹字头”,可知多为竹制,湖北有出土;但在陕西千阳出土了骨筭,广州南越王墓出土了象牙筭。

学者认为,最早的“筭”,当用草茎;并且与使用蓍草占筮有密切关系。甲骨文的一至四,当来自“筭”和“算”,即如徐中舒先生说,“取象横置之算筹”,本义无他,就是“数名”。

小篆的“一”,与甲骨文相比,字形没变化,字义上被引申了。《说文》云:“一,惟初大极,道立于一,造分天地,化成万物。”许慎没说“一”作为“数字”这件事徐汉字,而主要讲了道家和《易》之观点。

小篆的“二”,与甲骨文字形亦无变化。甲骨文和小篆的“二”,都是上下“齐头”,一般长短。这也可见是由“筭”而来。现在“二”的写法,在小篆里是“上”字;“下短上长”是“下”字,皆为会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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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说文》曰:“二,地之数也。”段玉裁注:“易曰,天一地二。惟初大始,道立于一,有一而后又二。元气初分,轻清昜(阳)为天,重浊侌(阴)为地。”

小篆的“三”,字形没有变化,字义上同样引申了。

《说文》云:“三,数名。天地人之道也。”

段玉裁注:“陈焕曰,数者,易数也。三兼阴阳之数言。一下曰道立于一;二下曰地之数;王下曰三者,天地人也。老子曰,道生一,一生二,二生三。此释三之义。”陈焕是段玉裁的学生。

小篆的“四”,字形已发生变化,和现在较为相似。

早期金文,如“盂鼎”“墙盘”中,“四”仍如甲骨文——“齐头四横”。

春秋战国时的“邵钟”“徐王子钟”“大梁鼎”等铜器铭文里,已演化得和现在差不多。小篆“四”,当以此时金文所本。“四”借为“数名”,丁山先生认为从“呬”字而来;马叙伦先生认为从“泗”字而来。

“四”之含义亦有引申。

《说文》:“四,侌数也。象四分之形。”《易·系辞上》:“天一,地二;天三,地四;天五,地六;天七,地八;天九,地十。”这是说,一到十,奇数是阳数,偶数是阴数,即《系辞》前面说到的“天数五,地数五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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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系辞》还说:“是故《易》有太极,是生两仪,两仪生四象,四象生八卦,八卦定吉凶,吉凶生大业。”

《易》之基本原理,一定是根据上古先民观象授时总结出来的阴阳易变哲学。“太极”,当为先民心目中的“太一”,也就是最高天神。这个天神的人格化,就是羲和,阴阳合体,后来分化成为“伏羲”和“女娲”。“两仪”,即指“天地”又指“阴阳”。

“两仪生四象”,《易疏》云:“四象谓金、木、水、火。震木、离火、兑金、坎水,各生一时。”宋代,“四象”进一步抽象为“太阴、太阳、少阴、少阳”。

实际上,古人观测天象,“立杆侧影”,确定了“北南西东”之“四方”和“冬夏秋春”之“四季”,这应该是“震木、离火、兑金、坎水,各生一时”,以及“太阴、太阳、少阴、少阳”之来源。

“四”,“象四分之形”,本质上体现的,就是“四方”和“四季”。

甲骨文的“五”,有两个含义——第一,祭名,含义为“遘”,即“沟通”;第二,数名,就是“五”。

从字形上“破解”,“上下两横”可视为代表“天地”;中间的“x”,则代表“相交”、“遘”、“沟通”。可知,殷商时期,已经具有了两周更显繁荣的“阴阳易变”哲学以及“天道”“地道”理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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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别要说到,卜辞中当“五”作为“数名”时,中间往往加一短横线,为现在“五”字之源,又作为指事字,引申为“午”。

由此也可知,后来表示“阴阳”之数术 ,从甲骨文祭名之“五”借为“数名”之“五”,在殷商时期,也早有了苗头。

小篆之“五”,其形同于甲骨文。

《说文》曰:“五,五行也。从二。阴阳在天地间交午也。……x,古文五如此。”

尽管许慎无缘见到甲骨文徐汉字,但看来,千多年前的甲骨文造字初衷,一定是流传了下来,而且许慎确实搜集得很准确,包括古文五的“x”这个字形。

甲骨文的“午”,从“五”转化而来,含义为“中间”,又为“相交”、“啎逆”,后来的汉字“牾”“寤”“忤”“仵”“迕” 等等皆由此衍生而出。

甲骨文的“六”,上如“庐盖”,下如垂髫。

从卜辞看,其义似仅为“数名”。

小篆的“六”,其形同甲骨文。

《说文》曰:“六,易之数。阴变于六,正于八。”段玉裁注云:“六为阴之变;九为阳之变。圣人以九六‘系爻’,而不以七八。……《乾凿度》谓七八为彖,九六为变。”

甲骨文的“六”,所会意的,应该就是“天垂象,见吉凶”之义。上面的“庐盖”,实为中国最早的宇宙理论“盖天说”的“天员如张盖”,下面的“垂髫”即为“天垂象”。

天象阴阳转圜,因此,小篆的“六”,才有了“阴变于六”的含义。

甲骨文的“七”,更像现在的“十”,只是一“丨”稍短。丁山先生说,一横中间一短竖,象“刀断之形”,“借为七数专名”。

《说文》云:“七,易之正也。从一。微阴,从中衺(斜)出也。”这是说,小篆的“七”,亦据“阴阳易变”而造。

甲骨文的“八”,有两个含义,一是“数名”,二是地名。

小篆的“八”形同甲骨文。《说文》曰:“别也。象分别相背之形。”没说“数名”之义,但此为“八”之本义,若联系甲骨文来看,当有道理。

罗振玉说,甲骨文的九,状正如圆环,下有物如蛇状,尾上曲如钩。句九古音同,故得借为九,后来又在句形上方指示符号。

《易》之精髓,是易变圜转。但不是轮回,轮回是佛教理念,其实是不断循环往复没有“更新”。殷商汤之《盘铭》的“苟日新,日日新,又日新”,才是《易》所贯彻始终的思想。

甲骨文的“十”,最初就是“丨”。学者们大多同意,这是由前面说到的“筭”或“算筹”而来。“丨”,在“算筹”中表示“十”。“丨”一下加“五”,就是“五十”,加“六”就是“六十”。

后来,有些卜辞中,“丨”中间加上了一横点。含义有两个,一是“数名”,而是偶尔用于地支之“午”。小篆的“十”,从加了点的甲骨文“十”而来。

《说文》云:“十,数之具也。一为东西,丨为南北,则四方中央备矣。”这是说,“十”,表示“数名”从一到十齐备了。十的一,指示东西,丨指示南北,于是“四方和中央”也齐备了。

这个说法太重要。

考古证明,距今7000年前中国新石器时代遗址中,已发现了“ ”符号。古人称此为“二绳”,也就是根据“立表测影”而确定的“四方”,加上中央,称“五方”或“五宫”。后来,古人进一步由此推导出了“八方”“九宫”。

甲骨文的“十”最早应该来自“算筹”,但后来加上一横点,很可能就是为了表达“四方中央”之含义。南北的“丨”,恰好就是“子午”;东西的“一”。则为卯酉。《淮南子·天文》云:“子午、卯酉为二绳,丑寅、辰巳、未申、戌亥为四钩。”

上古先民,一定很早就有了数的概念。但早期“记数”,很可能要用手指或者“结绳”。有了文字字后,“数名”则命、那么来的呢?又极可能,与起源更早的天文观象、立表测影有关。

古代的“五行图”,以及由此发展出来的“九宫图”,可以很好地解释汉字一到十的形成和含义。

“五行图”,可以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表示北、南、东、西、中“五方”;也可用六、七、八、九、十表示这几个方位。“九宫图”,则通过一、九、三、七、五、八、六、四、二,表示北、南、东、西、中、东北、西北、东南、西南九个位置。

前一种,古人称为“河图”;后一种,古人称为“洛书”。其实,本质上是一致的,就是古人通过观象授时、立表测影,而对于范围的的认知发展,以及总结出的“数分生成”或“数分阴阳”的理论。

一到十这十个“数名”,也受此影响,形成了这个样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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