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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公访嵇绍

【出典】 《晋书》卷八十九《忠义传·嵇绍传》:“嵇绍字延祖,魏中散大夫康之子也。十岁而孤,事母孝谨。以父得罪,靖居私门。山涛领选,启武帝曰:‘《康诰》有言:“父子罪不相及。”嵇绍贤侔郤缺,宜加旌命,请为秘书郎。’……及发诏徵之,起家为秘书丞。”

【释义】 魏晋名士山涛曾奏请任命好友嵇康的遗孤嵇绍为秘书郎,后世用作关怀好友遗孤的典故。

【例句】 山公访嵇绍,赵武见韩侯。(李端《送诸暨裴少府》3256)这里用访嵇绍典,喻指裴少府受到其父生前上司元相公的关照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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