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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斯忌韩非

【出典】 《史记》卷六十三《韩非列传》:“(韩非)与李斯俱事荀卿,斯自以为不如非。……人或传其(韩非)书至秦。秦王见《孤愤》、《五蠹》之书,曰:‘嗟乎,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,死不恨矣!’……秦王悦之,未信用。李斯、姚贾害之,毁之曰:‘韩非,韩之诸公子也。今王欲并诸侯,非终为韩不为秦,此人之情也。今王不用,久留而归之,此自遗患也,不如以过法诛之。’秦王以为然,下吏治非。李斯使人遗非药,使自杀。韩非欲自陈,不得见。秦王后悔之,使人赦之,非已死矣。”

【释义】 秦始皇时,李斯出于忌妒,进言谗害同学韩非,韩非入狱后,李斯又使韩服药自杀。后世用作忌贤进谗的典故。

【例句】 勾践岂能容范蠡,李斯何暇救韩非。(孟迟《寄浙右旧幕僚》6459)这里用李斯害韩非事感叹自己受到奸人的谗毁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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