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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锦棠释回民扬朝威

清光绪三年(公元1877年)春,刘锦棠率领清军翻越高山从西南方向进攻达坂(在今乌鲁木齐东)。城中守敌引来湖水护城,城外道路泥泞,烂泥浆深至马腹,无法行走。刘锦棠绕城视察,告诫各营不要因为道路不通就放松警戒。夜晚,他命令到处都燃起火把,把夜空映照得如同白昼一样。他们架起大炮向城内轰击,炮弹正好落到敌人的火药库上,爆炸声响彻云霄,敌人被炸得人仰马翻,血肉横飞。刘锦棠向全军下令说:“若能抓住浩罕汗国的人,有赏!”于是敌人大总管以下的人都被活捉。刘锦棠把几千名投降的回人全部释放,并发给他们路费和粮食让他们回家。有人对此不理解,向他请教这样做的用意,他说:“这样做是让他们回去后替我们广泛传扬大清皇朝的威名,我是想今后不通过战争就可以战胜敌人。”果然,从此以后,清军很顺利地就攻下了吐鲁番(在今新疆吐鲁番)、托克逊(在今新疆托克逊),南边的道路被彻底打通。阿古柏失去了吐鲁番和托克逊,就如同失去了左右手,很快他本人也被抓获,最后服毒自杀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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