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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敞为死囚伸冤

北宋刘敞任扬州(今江苏扬州)知州时,天长县(今安徽天长)发生了一起杀人案。县府经审讯,判处县民王甲为杀人犯。刘敞看了结案报告后,察觉其中有冤,没有给予批复。王甲虽然受冤,但由于害怕官吏,不敢为自己鸣冤。刘敞把案子交给了户曹杜诱,让他重新审查。杜诱没能给王甲平反,反而又罗织了一些罪名,认定王甲是杀人犯。州府要给王甲定案时,刘敞说道:“此人一定有冤。”于是刘敞亲自来审理这个案件。王甲从刘敞的所作所为中看到他能为自己伸冤,才敢把自己的冤情如实向刘敞反映。原来,真正的杀人凶手是富人陈氏,王甲是被诬陷的。此案传开后,大家都认为刘敞非常神明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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